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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提醒大家:本市自111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後,若經發現未依規定分類回收,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本市自111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後,若經發現未依規定分類回收,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