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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1-21 | 點閱數: 329

一、依本府教育局110121日桃教人字第110000461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二、依來文說明,為減少本府公務員赴港澳(含轉機)可能遭遇之風險,所屬人員赴港澳前請參照旨揭注意事項辦理,另有關「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三點()3所訂通報作業,請同仁於差勤系統請假赴港澳時,併將個人登錄「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影本上傳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