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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2-25 | 點閱數: 565

一、110公費健康檢查符合人數44人,因經費預算限制可申報人數為30人,依優先順序分為A、B、C類,以109年未達健檢補助之A類及B類人員為優先名單:

A

B

C

110年3,500

110年7,000

110年3,500元或

111年7,000

陳○容、陳○蓉、王○貞、吳○慧、賴○華、羅○辰、馮○瑩、楊○香、温○斐、許○晴、黎○淩、張○珮、楊○菊

姚○君、李○芬、楊○娟、馬○春

黃○茵、徐○智、蘇○珍、廖○喜、廖○嬌、林○祥、楊○玉、魏○璟、趙○玉、王○家、張○榮、王○信、吳○真

註: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自108年1月1日起,滿50歲之公教人員每年補助3,500元或每2年7,000元。

 

二、上年度符合資格但未及檢查人員或C類人員,如欲安排於本年度健檢請先行通知人事室,以利控管辦理後續作業。

三、符合公費健檢人員,請自覓合格醫療院所並安排健檢時間,於健檢時間確定後依請假程序辦理請假事宜;COVID-19防疫期間,請有健檢需求同仁,前往健檢時務必戴口罩或於疫情趨緩後再行前往

四、請符合人員至人事室領取「110年度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費申請表」,並務必於當年度完成健檢,避免未執行造成遞延效應而影響下一年度可申請健檢的權益。

五、有關109~111「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院所查詢網址如下:
https://www.dgpa.gov.tw/eserver/submenu?uid=450

六、辦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查詢

https://www.csptc.gov.tw/News_Content.aspx?n=526&s=1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