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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4-09-26 | 點閱數: 1275

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疾病事件須通報項目如下

(一) 依法通報事件(法定傳染病):

1、 結核病。

2、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3、 流感併發重症。(一般流感免通報)

4、 水痘併發症。

5、 登革熱。

6、 新型 A 型流感。

7、 新冠併發重症。(非重症免通報)

8、 流行性腮腺炎。

9、 恙蟲病。

10、 百日咳。

11、 Q 熱。

12、 猴痘。

13、 其他:請參閱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布 五類法定傳染病(網址: https://www.cdc.gov.tw/di sease/index。

(二) 一般校安事件(一般傳染病):

1、 紅眼症。

2、 腸病毒(非併發重症, 如出現手足口病或疱疹 性咽峽炎) 。

3、 病毒性腸胃炎(如輪狀病毒、諾羅病毒及腺病毒,出現腹瀉症狀) 。

4、 水痘

綜上,請學校(園)加強各項疾病防治措施,請教職員工做好自主健康管理,隨時觀察學生健康狀況,並落實定期環境消毒與重點消毒、洗手設備之維護、群聚感染處理及停課停托等防疫機制,同時宣導學生注意個人衛生習慣,落實「生病不上學」的觀念,並確通報校安及本市傳染病通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