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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3-07 | 點閱數: 57

說明:

一、 為推廣閩南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 本案說明如下:

(一) 辦理期程:114年3月16日至5月4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35分,共7次研習,詳細上課時間請參閱計畫。

(二) 參加對象(總計50人):

1、 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

2、 中小學學校教師。

3、 高中及國中小學生。

(三) 研習地點:新街國小。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止。

三、 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四、 檢附旨揭計畫及報名表1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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