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114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五人制足球錦標賽暨114年全國運動會11人制足球代表隊選拔賽開幕典禮及競賽資訊,請同意核允報名隊伍之隊職員公假登記參賽事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體育局中華民國114年01月23日號桃體競字第1140001121號函辦理。 |
二、 | 賽會期間:自114年04月18日起至114年04月25日止,共計8日。 |
三、 | 開幕典禮:114年04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時30分假桃園市立青埔足球場辦理,請各隊踴躍出席參加。 |
四、 | 請各參賽單位檢錄務必出示有效證明文件含照片,學校組可出示學身證(桃樂卡)及健保卡或在學證明(含照片)。 |
五、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六、 | 相關賽程資訊可至桃園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sites.google.com/view/tyfaweb/。 |
七、 | 隨文檢附領隊會議紀錄及賽程表一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