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114年3月19日府社團字第1140067978號函及本府114年3月11日府社團字第1140056511號函續辦。 |
二、 | 有關衛生福利部辦理旨揭獎勵請公部門以線上作業流程辦理,查附件「線上及紙本作業申請所需文件解析」流程圖,依規定,原線上申請流程需檢附志工親筆簽名或蓋章同意申請之獎勵事蹟表應由志工本人向所屬運用單位提出申請後,再由運用單位辦理後續作業。為落實115年全面線上化目標並簡政便民線上操作流程,志工實際服務時數亦可於系統顯示,如運用單位以線上申請送件,視同已受理志工本人申請或獲得志工同意,爰無須檢附獎勵事蹟表(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