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蘆竹區錦興國民小學114年4月18日錦小學字第 1140002815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時間:114月5月4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錦興國小。
(三)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 下,請各校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如遇假日得於2年內核 實補休。
四、檢附本案活動實施計畫、課程表及報名表1份,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五、本案活動聯絡人:獵戶座童軍團陳柏任(0912-815757)、施枚秀(0919-03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