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綜(二)字第114210051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摘述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 |
1、 | 團體: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團體(各級學校與政府機關(構)除外),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或廠商。 |
2、 | 個人: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個人。 |
(二) | 各推薦單位應列舉推薦團體或個人之具體事蹟並提供證明資料,以書面向本局推薦,推薦程序如下: |
1、 | 各推薦單位應檢送推薦表(詳如附件)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旨揭期限前報局。 |
2、 | 不符推薦資格、程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 |
三、 | 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張瑋倫小姐、郭佳玉小姐,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4、1247)。 |
四、 | 本案相關資訊亦可參閱「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網址: https://tmec.ntou.edu.tw/index.php)之「海洋教育推手獎」專區。 |
五、 |
檢附旨案遴選及表揚計畫及相關推薦表件各1份。 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表等相關資料函報本局憑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