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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1-05-17 | 點閱數: 276
(一)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分國小組、國中組)。
(二) 收件日期:110年9月27日至110年10月30日止(郵戳為憑,郵寄至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 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三) 獎勵:各組作品取前三名與佳作五名擇優獎勵,學生頒發獎狀1張與獎勵金,指導教師依學生作品名次予以敘獎或頒獎狀,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