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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長 - 教務處 | 2020-10-07 | 點閱數: 369

本案原送件時間為109年9月21日至同年10月5日止,考量近年申請件數減少及各校行政減量,本(109)年辦理完畢後,則不再辦理審查作業,爰審查送件日期延長至109年10月16日(星期五)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