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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6-11 | 點閱數: 289

一、  110610日府人給字第1100146395  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  「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原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土銀)依約承作至110630日止,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土銀再度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1071日起至113630日止,為期3年。 

三、  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含育嬰留職停薪人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及連續服務滿2學年之公立高中(職)以下代理老師)。 

四、  本貸款係徵選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員工,貸款資金由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由借款人全額負擔,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人事總處及本府不負貼補之責並不涉入處理,本貸款係由土銀自負貸款風險管理責任,依借款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爰該銀行就本貸款具有最終准駁核貸權。 

五、  本貸款相關資訊及辦理方式請逕至土銀網站「個金單一服務平台」(https://oi.landbank.com.tw/)或洽詢該銀行各分行辦理,洽詢電話:02-2314-66330800-231-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