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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7-13 | 點閱數: 221

一、依本市教育局110712日桃教高字第110006081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二、「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8條、第15條、第22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079日以台內移字第11009116452號令修正發布一案,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