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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07-23 | 點閱數: 195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721日師大社教字第1101017964號函辦理。

二、        為持續提升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規劃成效及教學品質,致力於獎勵具樂齡理念之優良課程,增進各類課程教學質量,促進樂齡教師教學經驗分享與交流,爰辦理旨揭評選計畫。

三、        旨揭計畫分為「樂齡中心組」及「非樂齡中心組」,分別有特優及優等獎項數名,評選為獲獎者將由承辦單位頒發獎盃或獎狀。請社會局轉知所屬長青學苑、老人大學以及關懷據點等高齡學習相關機構,另請樂齡學習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及學校轉知所屬相關人員,鼓勵報名參加。

四、        110年樂齡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收件及徵選期程如下:

(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0831日止。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110920日前公告進入第二階段評選名單。

(第二階段口頭簡報評選:11010月初,日期另行公告。

(頒獎日期另行公告。

五、        隨文檢附評選計畫書1份。

六、        活動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黃碧涵小姐,電話:02-77493807E-mailntnu1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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