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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1-09-07 | 點閱數: 182

說明:

一、本比賽辨理期程如下:

       (一)徵件起迄: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

       (二)作品評選:110年11月17日(星期三)前聘請評審分組評選完成。

       (三)評選公布: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通知評選結果。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團隊)。

三、獎勵:錄取特優1名、優等2名、甲等3名及佳作5名為原則(評審可視狀況判定從缺)。

四、有關教案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聯繫自強國小教務處鄧靖眉主任(電話:359-0758分機210)。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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