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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廖彩汝) - 輔導室 | 2021-09-09 | 點閱數: 184
一、 依據本府110年9月6日府社團字第1100224369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項貴校如有意願申請,請於110年9月15日(星期三)前將符合遴選標準之志工家庭及個人之推薦表及相關資料彙整後,寄(送)至本局辦理,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辦理。
三、 歷屆獲獎名單請逕至該會官網-歷屆獲獎人芳名錄(網址:https://www.tave.org.tw/family7)查詢;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志工總會沈佳玉秘書長,聯絡電話:(04)2471-4599。
四、 隨文檢附實施計畫(含推薦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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