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辦理本市「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到校諮
詢服務座談會實施計畫」一案,鼓勵各校提出申請,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教
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
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公開授課與觀課基本知能、發展教師專業學習
社群規劃與運作、推展教師專業發展認證作業系統,開放
本市各國中小學校提出「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
到校諮詢服務座談會實施計畫」申請,諮詢服務內容如
下:
(1)公開授課:公開授課相關規準、備觀議課之規劃
(2)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社群推展方式、社群運作與專業成
長、社群成果建置與運用、社群困境之解決策略
(3)教師專業回饋認證:教師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方式
申請之學校可依各校需求選擇服務項目,填寫「110學年度
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到校諮詢服務座談會申請表」(如附
件),「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將派員到校進行
諮詢服務。
三、本案辦理期程為110年10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相關事
宜請電洽本中心何小姐,電話(03)3342351分機72。
四、檢呈「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到校諮詢服務座談
會實施計畫」一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