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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長(莊雅雯) - 輔導室 | 2022-02-13 | 點閱數: 177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12月23日桃教特字第1100116671號函、本局 111年1月19日桃教特字第1110006188號函暨東門國小111年 2月10日東門北特字第1110000991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時間原訂於111年1月23日(星期日)辦理,因疫情 關係延至111年3月6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本市 東門國小辦理,報名日期併延至111年3月2日(星期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