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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2-02-18 | 點閱數: 168

說明:   

一、活動辦理時間:本(111)年度暑假期間78月。

(實施原則:

1、活動性質:

(可依學生學習需求、學校特色等,擬定具學習性、啟發性或趣味性之藝術人文學習為主的活動。

(可結合學校所在地之地方文化、歷史人文、地理環境、社區資源等,或者結合地方藝術家、具藝文專長興趣之社區人士、家長志工等辦理獨具藝文特色之活動。

2、體育類(包含舞蹈類)、課後輔導類、資訊科學類、童軍類等計畫一律不予審核。

3、活動辦理可聯合鄰近行政區或數所學校辦理,或與本市高中職、大專院校聯盟合作辦理。

4、低收入戶、單親家庭子女、隔代教養、原住民、身心障礙、新住民子女等弱勢族群學生優先報名、全額補助,其餘一般學生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收費。(每一項育樂活動需提供10%以上名額給弱勢族群學生)。

5、每校至多申請三項活動,鼓勵各校踴躍提案申請,且不得與「社會藝術教育活動」、「教育優先區補助學校」、「金頭腦科學教室計畫」等專案重複申請補助。

6、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為原則。

(申請方式:

1、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38(星期二)止。

 

 

 

若有意願申請之老師可向訓育組索取相關撰寫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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