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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2-03-23 | 點閱數: 153

說明:

一、因應疫情逐漸緩和,自即日起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校園

開放防疫措施調整如下:

()室外運動場域(含籃球場及遊具等)維持開放民眾運動,

惟使用民眾應維持適當社交距離、體溫量測並落實實聯

制登記等防疫措施。

()可開放校園室內外場地供民眾運動、租借及使用,並於

每週定期實施清潔消毒。

()租借使用場地者,應全程配戴口罩、體溫量測並落實實

聯制登記等防疫措施,並遵守室內外容留人數限制,室

內空間至少1.5/(2.25平方米/);室外空間至少1

(1平方米/)

()倘學校認有必要,亦可請租借單位提報防疫計畫送學校

審查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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