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1年3月16日東門北特字 第1110002288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為具備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4版施測資格且尚 未接受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5版培訓之本市心理評量人員; 又為利本市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進行,各類資賦優異班 請優先指派符合上揭資格人員參與研習。
三、旨揭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時間:111年4月23日(星期六)、111年4月24日(星期日) 及111年4月30日(星期六),共計3日。 (二)地點:東門國小忠孝樓三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 14號)。 (三)報名方式:請於111年4月20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 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研習報名-點選縣市(桃園市)-年(110)學期(下)登錄單位 (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 知。
四、參加人員研習期間請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 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1年內覈實補休 (課務自理);全程參與各場次者各核予研習時數18小時。
五、本案研習辦理方式將因應疫情變化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 心防疫規定調整,並將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特殊教 育科-最新消息處(網址:https://special.tyc.edu.tw /),請參與研習人員留意相關資訊。
六、副本抄送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請貴校(中心)留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及本市防疫相關規定即時因應 調整研習辦理方式。
七、檢送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