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2-05-02 | 點閱數: 222
主旨: 檢送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教師課務處理原則說明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5119號函暨本局111年4月22日桃教中字第1110036825號函續辦。
二、 本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類型綜整防疫期間教師課務處理說明表,請各校據以參辦。
三、 表內所稱合作教師、陪讀人員等資格與經費等相關規定依本局前開函文辦理。

性騷擾防治專區

:::

搜尋

桃園市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輔導訪視平台

輔導室線上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