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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廖彩汝) - 輔導室 | 2022-06-10 | 點閱數: 201
一、 依據本市111年度第2次校園學生自我傷害工作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 旨揭研習課程規劃表將課程分為初階、中階及進階,本局後續將規劃辦理自殺自傷防治及危機事件處遇研習課程,倘有確實參與者,經主辦學校認可後,由本局頒發研習證明,請貴校相關人員參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