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教育局109年10月23日桃教小字第10900954711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時間:109年12月19日(六)上午8:30─16:30; 109年12月23日(三)下午13:00─16:30。 |
三、 |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電腦教室2(桃園區莒光街2號)。 |
四、 | 研習對象:全市各國中小參與學習扶助教學或有興趣之教師。 |
五、 | 報名方式:參加研習之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開課單位:桃園國中。 |
六、 | 因第一場次為週六辦理,請准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並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得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覈實補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