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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訪客 - 童軍 | 2022-08-11 | 點閱數: 213

桃園市童軍會111年童軍小隊長訓練營實施辦法

  •     據:依據本會111年度工作計畫實施。
  •     的:培養童軍幹部領導知能,提昇童軍素質,進而激發童軍之榮譽心與責任感。
  •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主辦單位:桃園市童軍會
  • 活動日期:民國111924日(星期六)至25日(星期日),共計21夜。
  • 活動地點:石門營地(桃園市龍潭區民治路100-1號)
  • 參加對象:本市學校及社區童軍團已完成111年度三項登記之團員均可參加,以中級以上童軍優先錄取,參加人數預定120人,額滿為止。
  •     用:參加人員一律繳交參加費新台幣700元整(含膳食費、保險費、活動材料費、紀念品及行政費等),請各學校(社區)酌予補助,不足款項由本會籌措。
  • 活動內容:以童軍活動的方式進行,團隊動力體驗、童軍知能與技能、活動帶領技巧等相關小隊長訓練課程;營隊生活方面將採露營及自炊方式進行。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12(星期日)止,填妥報名表連同參加費至本會繳交或郵政劃撥,郵政劃撥者請影印劃撥收據及報名表,利用傳真或郵寄本會(郵政帳號00170215桃園市童軍會)住址: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3264樓或傳真電話:03-218-1356
  • 報到時間:924日上午0830開始報到,預定925日下午15:30離營。(往返交通請各校自理)
  • 注意事項:
  1. 小隊裝備-蒙古包或小隊帳、炊事帳、餐桌、爐具與炊具、小隊工具箱、童軍棍、營燈。(小椅子向營地借用)
  2. 個人裝備-標準童軍制服及配件、攜帶睡袋、睡墊、雨具、拖鞋、童軍繩、筆、筆記本、健保卡、個人餐具、盥洗用具、禦寒衣物及個人藥品(因健康之需要請自行攜帶)
  3. 作人員及帶隊服務老師,活動期間請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一年內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及不影響課務前提下自行擇日補假。全程參與之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核給研習時數12小時,請於活動前自行至教師研習系統登錄。
  4. 各項相關訊息將登載於Facebook 上「桃園市童軍會」粉絲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TYScoutCouncil「桃園童軍服務員」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TYScoutMaster/;若有相關事項詢問,可電洽:03-2181356 / 0916-878752童軍會徐小姐或E-mail: c282004@yahoo.com.tw聯繫。
  5. 實施辦法經理事長核可,並送教育局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6. 欲知詳請之老師,請與訓育組聯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