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課教師暨泰雅族語教支人員甄選錄取名單如下:
1.《國小普通班》代理教師:「一般、虛缺」教師 正取 廖○婷。
2.《原住民語-泰雅族語教支人員》:0人報名。
※尚餘缺額如下:續辦第10次招考。
1.《原住民語─泰雅族語教支人員》:1名。
一、報名資格:
1.「國小普通班」代理教師、「國小集中式特教班」、「學前特教班」代理教師、「代課教師」:
(1)第1次招考:依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之資格。
(2)第2次招考:具前項資格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第3-20次公告招考:具有前二項資格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之資格者。
2.「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2)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3)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二、第10招報名日期:111年8月26日(五)08時至11時;甄選時間:同報名日下午13時00分起。
三、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填寫。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原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