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宗旨: 為增進社會大眾對自然生態及動物保護之知識,墾丁國家公園於赤腹鷹、 灰面鵟鷹過境恆春半島之際,於 10 月 15 - 16 日在滿州國中舉辦寫生比賽, 將藝術結合環境議題,期待學童在作畫的過程中,用心感受環境與自然生 物,發揮創造力與想像力,畫出翱翔空中的鷹姿,及多元、多彩的大自然 狂想曲,藉由活動傳遞生態保育的教育理念,讓維護環境的觀念從小紮根。 二、 主辦單位: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三、 活動時間: 2022 年 10 月 15 日 (六) 13:30-16:00 2022 年 10 月 16 日 (日) 13:30-16:00 四、 報到地點: 屏東縣滿州國中:請於報到處領取比賽用紙 五、 參賽組別及規定: 組別 身分 圖畫紙 創作理念或心得 媒材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一至三年級 八開 50 字以上 不拘 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四至六年級 四開 100 字以上 國中組 國中一至三年級 水彩 六、 主題內容: 請以活動當天滿州鄉「賞鷹」為主題,由參賽者自行尋找合適地點進行現 場寫生(包含滿州國中、山頂橋等周邊場域)。 七、參賽方式: 1.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現場報名(網路報名前 50 名可獲獎品)。 2. 畫紙規格:限用主辦單位提供之比賽用紙。 3. 基本資料:請於作品背面填寫姓名、組別、電話、學校、聯絡方式。 4. 創作理念或心得:國小低年級組至少 50 字,其他組別至少 100 字。 八、 比賽說明: 限用主辦單位提供之比賽用紙,參賽者請自備畫具、顏料(國小組媒材不 拘,國中組限用水彩),以及畫板、畫架、板凳等工具。 九、 評選辦法: 1. 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專家共組評審團,客觀、公正、公開依下列項目進 行評選,評定各組優勝名次。 評分項目 主題呈現 整體 視覺效果 繪畫技巧 創意表現 創作理念 或心得 配分 30% 30% 20% 10% 10% 十、 頒獎典禮: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 596 號) 十一、 頒獎辦法: 1. 評審結果公布於「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 2. 主辦單位通知得獎者頒獎典禮時間、地點。 3. 得獎者請於頒獎典禮時間,持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領獎。無法到場者, 可委託代領人持雙方身分證明文件至頒獎典禮代領。 十二、 獎勵辦法: 國中組 :第一名 3000 元 第二名 2000 元 第三名 1500 元及獎狀 國小高年級組:第一名 2000 元 第二名 1500 元 第三名 1000 元及獎狀 國小低年級組:第一名 1500 元 第二名 1000 元 第三名 800 元及獎狀 佳作(各組三名):禮品、獎狀 十三、 完賽參加獎(請於交件時,完成下列步驟): 1. 墾丁國家公園臉書粉絲頁按讚 2. 與自己的作品合照,上傳至 Facebook 或 instagram 並 tag/hashtag 墾丁國家公園。 十四、 參賽須知: 1. 參賽作品不得辦理退件。 2. 參賽者須自備畫具及顏料,主辦單位不提供相關器材設備,國中組限用 水彩作畫,國小組使用媒材不拘。 3. 限用主辦單位提供之比賽用紙,不得使用其他紙張作畫,違者不予列入 評選。 4. 基本資料表、創作理念或心得填寫不完備者,不予列入評選。 5. 參賽者限一幅作品參賽,不得為共同創作。 6.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於現場之創作,經查為冒名頂替、代筆或臨摹 照片、圖片,若經工作人員或第三人提出檢舉屬實者,不予列入評選。 7. 報名參賽即同意將作品無條件、無償、無限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展示、 刊登、報導、出版、編輯及印製畫冊發行、上網公告等,且不另支付任 何酬勞。 8.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9. 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狀況調整活動內容,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導致無法 執行,活動得順延或取消。 10. 主辦單位保有比賽簡章所列事項最終解釋及決定權。 十五、 活動聯絡人: 欲知細節,請洽訓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