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已完成109年四價流感疫苗採購,將於109年12月1日
起,開放未於校內完成流感疫苗接種之非公費對象教職員工補接種。
2.當時有登記但未接種之教職員工,若有意願補接種,請依下列說明進行
補接種。
(1)非公費對象者:請持補種通知單及身份證,至桃園市各區衛生所接種疫
苗。
(2)公費對象者(包括50歲至64歲健康成人):請持健保卡至衛生所或醫療院
所接種疫苗。
3.補接種人員請於無課務時段至校外接種流感疫苗,可予以公假登記,另考
量疫苗數量有限,接種前可先電洽衛生所確認疫苗存量,以免向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