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1學期第二次(112-2)鑑定安置初篩作業流程說明:
▲▲▲▲▲請老師們特別留意:
期末時,請將欲送件孩子的考卷、作業紀錄保留下來,勿丟棄,到時一併交予心評教師作為評估依據。
(1)本次申請期程為 111/12/20至112/02/17(五)。
請有需求的老師至特教組領取家長同意書及相關表件,確認家長簽名同意及家長或導師填寫完相關表件後,請於112/02/17前交回特教組。
(2)初篩日期為 112/02/21(二)上午
當日上午將於視聽教室進行校內初篩施測,當天資源班課程暫停一天、視聽教室暫停使用。
(3)初篩結果於112/02/22(三)確認
通過的疑似生將準備相關申請資料送鑑輔會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