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公告於教育部體育署網站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sa.gov.tw/News/NewsDetail?Type=1&id=4209&n=93、https://www.sa.gov.tw/News/NewsDetail?Type=1&id=4210&n=93),如有需求請逕行下載;對旨揭防疫管理指引有疑問者,請洽教育部體育署(02)8771-1521、(02)8771-1882、(02)8771-1881。
*游泳池場館人員、泳客、選手或學生佩戴口罩原則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2 年 4 月 17 日佩戴口罩放寬之 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 室內空間(室內場所),由場館人員及顧客自主決定戴 口罩。 (二) 下列特殊情境建議佩戴口罩 1.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4.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接 觸時。 5.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 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