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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3-05-10 | 點閱數: 174
主旨: 有關核予參與「112年金融基礎教育教師研習營」教師公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54974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營訂於112年5月至7月期間以線上或實體方式共辦理3場次(詳如附件一),請市立學校惠允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私立學校請本權責酌處。
三、 檢附「112年度教師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研習營規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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