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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特教組長(莊雅雯) - 輔導室 | 2023-08-23 | 點閱數: 186

說明:

一、依據本市宋屋國小112年8月22日宋小輔字第1120005929號 函及本局112年6月9日桃教特字第1120053942號函賡續辦 理。 二、本局前函公告旨揭活動相關資訊,現宋屋國小場原定112年 9月20日活動日期調整如下,餘請依本局前函辦理:

(一)時間:112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

(二)內容:性別平等議題融入各障礙類別學生之素養及落實 性別平等教育及風氣。

三、請貴校本權責核與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檢附本案 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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