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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長(莊雅雯) - 輔導室 | 2023-10-26 | 點閱數: 128

說明:

一、「11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為2年1度舉辦之全國性 賽會,為遴選本市非田徑、游泳、保齡球及射箭項目之優 秀選手代表本市參賽,請各單位依限免備文逕送(寄)選手 推薦表,並併同最近一年(含當年)之相關客觀有力參賽成 績證明影本至本局彙整,無故逾期將視同棄權。

二、承上,最近一年(含當年)泛指「111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 動會」(含)之後參加之各種賽事,本案推薦參賽標準順位 如下:

(一)最近一年(含當年)參加國際性比賽成績。最近一年(含當 年)參加全國性錦標賽成績。

(二)最近一年(含當年)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錦標賽成績。

(三)最近一年(含當年)參加中華民國殘障運動總會或全國各 單項協會舉辦之正式錦標賽成績。

(四)最近一年(含當年)參加各縣市舉辦(不同縣市參賽隊伍達 3隊以上)之正式錦標賽成績。

(五)最近一年(含當年)參加桃園市市長盃及桃園市各單項委 員會舉辦之正式錦標賽前三名成績(擇優)。

(六)其他可供審查參考之競賽優秀表現(須提出足以明確證明 具優秀表現及實力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為配合113年全國賽會分級中心之選手規範,凡欲報名參賽 選手均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務必於112年11月30日前至分級中心網站(https://www. taiwanpscc.org/)完成個人資料線上註冊(因本局無權 限查閱資料,故請完成註冊後務必電洽分級中心確認是 否註冊成功,如未註冊成功將不具報名資格)。

(二)報名肢障及視障競賽種類之選手,須完成分級或列名分 級中心最新公告之分級清單內。

(三)聽障鑑定於採計期間內(11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止)。

四、本案相關資料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 gov.tw)-最新消息區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