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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特教組長(莊雅雯) - 輔導室 | 2023-12-11 | 點閱數: 190

有關112學年度第二次鑑定安置初篩作業流程說明

(1)本次申請期程為 112/12/18至113/01/17(三)。

可送件障礙類別:
學障、情障、智障、視障、聽障、語障、肢障、腦麻、多障、自閉症、身體病弱、其他障礙等。
請有需求的老師至特教組領取家長同意書及相關表件,確認家長簽名同意及家長或導師填寫完相關表件後,請於113/01/17前交回特教組。

 

(2)初篩日期為 113/02/19(一)上午

當日上午將於視聽教室進行校內初篩施測,資源班學生留在原班上課。視聽教室暫停使用。

 

(3)初篩結果於113/02/21()確認

通過的疑似生將準備相關申請資料送鑑輔會鑑定。

 

●●●請特別留意:期末時,請將欲送件孩子的考卷、作業紀錄保留下來,勿丟棄,到時一併交予心評教師作為評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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