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3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合球錦標賽暨113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3年1月3日桃體總字第1130000004號函辦理。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3年3月16日、17日(共計2天),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桃園縣中壢市三光路115號) |
(二) | 報名方式:113年2月19日起至3月6日中午12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報名表(E-mail:danlin.huang@clvsc.tyc.edu.tw)。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旨揭賽事最新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合球委員會(黃丹臨老師,電話:09129522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