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備組長 - 教務處 | 2024-01-10 | 點閱數: 106

一、113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文參選資格如下:
 (一)本籍或(曾)設籍雲林縣人士。
 (二)曾於雲林縣就學、就業及服役者。
 (三)父母親其中之一人,為設籍或出生於本縣者。
 (四)未具前述資格,但其作品以描述雲林鄉土風情為主要內容者,亦可參與徵文活動。

二、徵選活動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2日止;
       凡經入選作品,每件作品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
       作品出版後再贈得獎作者100冊,以表彰對文學創作之熱忱。

三、徵文類別以作家未經發表之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含原創及改編)、
       兒童文學及文學論述(含臺灣文學研究相關論文、文學批評或對雲林作家之評論)。

四、徵選簡章如附件或請洽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頁

性騷擾防治專區

:::

搜尋

桃園市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輔導訪視平台

輔導室線上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