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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4-01-17 | 點閱數: 172
說明: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月4日高市教中字第11330154300號函辦理。
二、 貴校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高雄市且欲返回高雄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並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高雄市該學區所屬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無則免填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