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1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07926號函 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國中小學藝術領域教師之教學關鍵能力,增進 教師教學自信,以深化藝術領域課程之教學品質,請貴校 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旨揭工作坊,其資訊摘述如下(餘請 詳閱附件1、2):
(一)「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分 北、中、南3區,以兩階段方式辦理,日程及地點如 下:
1、北區:第1階段於113年3月11日(星期一)至3月12日(星 期二)辦理;第2階段於113年4月17日(星期三)至4月19日(星期五)辦理。研習地點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 會議廳-教學研究大樓10樓(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 59號)。
2、中區:第1階段於113年3月18日(星期一)至3月19日(星 期二)辦理;第2階段於113年4月24日(星期三)至4月26 日(星期五)辦理。研習地點為臺中市南區樹德國民小 學(臺中市南區復興北路566號)。
3、南區:第1階段於113年5月9日(星期四)至5月10日(星 期五)辦理;第2階段於113年7月3日(星期三)至7月5日 (星期五)辦理。研習地點為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 學(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100號)。
(二)「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 分東區(混成)及南區方式辦理,日程及地點如下:
1、東區(混成):於113年3月5日(星期二)至3月7日(星期 四)辦理,研習地點為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中學(花 蓮縣吉安鄉東海十街3號)。
2、南區:於113年3月26日(星期二)至3月28日(星期四)辦 理,研習地點為高雄市鼓山區明華國民中學(高雄市 鼓山區明誠三路582號)。
(三)錄取優先順序:
1、「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 (1)由貴校推薦之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且參加 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之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教 師增能工作坊者。 (2)由貴校推薦之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3)其他未具藝術領域且對藝術領域授課有興趣之教 師。
2、「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 坊: (1)未具備任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 術)之教師,且於112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 域課程。 (2)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 術)之教師,且於112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 域課程。 (3)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四)報名方式:請貴校薦派未具藝術領域授課教師,於各區 報名期限前填寫Google表單報名,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 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各場次報名期限如下:
1、「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 (1)北區:113年2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 (https://forms.gle/5q8JNupo9K9cY4DMA)。 (2)中區:113年2月26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 (https://forms.gle/H64oevqN4GYfBvHS8)。 (3)南區:1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 (https://forms.gle/96QbCLorahMxpMNj7)。
2、「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 坊: (1)東區:113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 (https://forms.gle/XmeZruhgkXUhpMQbA)。(2)南區:113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 (https://forms.gle/z1HJgRojK43tgdrC6)。
三、完整接受研習且通過考核者,將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發給 參與工作坊教師研習證明書1紙。
四、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 研究所石小姐02-8275-1414#282。
五、檢附工作坊計畫(含國中小各1份)。